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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混血王朝 半盘胡化 (第2/6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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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之交往的则是大唐的上流社会,包括皇亲国戚、达官贵人和文人墨客。他们流连忘返于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长安西市,纸醉金迷于胡人开设的高档会所,乐此不疲地参加各种派对,因为那里不但有好听的龟兹乐,好看的胡旋舞,好喝的葡萄酒,更有如花似玉的胡姬充当陪酒女郎。

对此,诗人李白曾直言不讳:细雨春风花落时,挥鞭直就胡姬饮;落花踏尽游何处,笑入胡姬酒肆中。哈!难怪他会“天子呼来不上船,自称臣是酒中仙”了。[47]

名流带头,追星族岂会无动于衷?

何况胡人的生活方式也确实很够刺激。打马球展示着雄性的力量,着胡服则体现出女人的性感。前者是波斯人的发明,所以叫波罗球(polo)。后者的特点则是衣袖窄小剪裁贴身,尽可能地凸显女性的身材和曲线,其风采可以概括为这样两句诗:回鹘衣装回鹘马,就中偏称小腰身。[48]

呵呵,小蛮腰。

所有这些,都让长安少年的肾上腺受到刺激,荷尔蒙分泌增多。早就被李世民立为太子的李承乾,甚至一心一意要做突厥人。他不但说突厥话,穿突厥衣,还在东宫院内搭起帐篷竖起狼头旗,一本正经地扮演起突厥可汗来。

演出极其认真。李承乾找来一批长得像突厥的人,让他们披着羊皮编着辫子扮作突厥武士,自己则假装可汗死在了牙帐里,然后命令这些群众演员按照突厥习俗割面流血号啕大哭,骑着马围绕牙帐默哀。直到这时,李承乾才忽地一下坐起来说:如果真能这样,岂不快哉![49]

太子殿下如此,风气可想而知。

大唐的女人也不甘落伍,她们的服饰则始终如一地“崇洋媚外”——戴耳环是跟波斯人学的,叫步摇;搭披肩是跟印度人学的,叫巾帔(读如配) ;发型是跟中亚人学的,叫髻堆 ;脸妆是跟吐蕃人学的,叫面赭。当然,她们绝不会只有一种装饰风格,但长安肯定是时尚的风向标。

她们的帽子更是与时俱进。唐高宗以前,女人帽檐有布帛下垂,长可过膝;后来就只有丝网,垂到脖子;再后来改戴胡帽,露出脸蛋;最后干脆不戴帽子,露髻出行。[50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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